大阪大学浅见洋二教授讲解“文本的‘公’与‘私’”
发布日期: 2019-12-06 作者: 浏览次数: 397

326日,日本宋代文学学会会长、大阪大学文学研究科浅见洋二教授应邀在文苑楼708室举办了一场题为“文本的‘公’与‘私’:以苏轼的书简为中心”的讲座。本次讲座由我院查清华教授主持。


首先,浅见界定了文本的“公”与“私”的概念,他指出,文本的“公”指的是文学的社会关系,作家的文学作品最终推到公共领域,进入到皇帝的视线谓为“公”,反之作家与友人交流的书信等类似于地下文坛的创作,具有私密性的,谓之“私”。接着,围绕这一概念,浅见教授对苏轼的文集、书简、“书”和“尺牍”的分离与区分、罪人的文学、私密文本、文本的秘密、皇帝的视线与诗人的内心等七个部分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解释。


在第一部分中,浅见将文集分为两类,一是由周边亲友保存,还未得到社会认可就消失的私人文集,二是被皇帝推向后世脱离私人空间进入公共领域的文集。接着在第二部分中,浅见指出,被朝廷问罪的人互相交换的书信在当事人被告发时,书信会成为被告发的证据。再者,原本在私密中被书写阅读很可能消失的书信,随着后期被推往世人眼前,私密性文本也就被完成了向公众性文本转换的过程。在第三部分里,浅见界定了书和尺牍二者的区别。在第四、五部分中,浅见深入挖掘了苏轼在创作的文学作品中流露的心态,在最后的两部分中,浅见重点分析了苏轼遭受的“乌台诗案”始末,以及廋词等显示出的以苏轼为代表的古代知识分子的私密性创作。